【导语】:邯郸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标准是什么?下面有小编为您介绍邯郸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相关信息。
邯郸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自2013年1月1日起,武安市、峰峰矿区、邯郸县、磁县、涉县、永年县职工医保缴费比例与市本级达到一致,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6.5%,个人缴费比例为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
鸡泽县、邱县、曲周县、肥乡县、馆陶县、广平县、成安县、魏县、临漳县、大名县等10个县职工医保2013年最低缴费比例为单位5%、个人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
2014年1月1日起最低缴费比例为单位6.5%、个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