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认真做好2021年丛台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招生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丛台区实际,招生政策如下。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公办初中
初中学校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人籍一致)。具体安排如下:
(1)确定分配名单(8月5日至8月12日):
根据小学毕业生数量、学生居住地及学校布局等情况,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市直初中和区属初中)按照“小学对口、户口对口、房证对口”三对口划片就近原则确定片内生录取名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个别达不到“三对口”标准的,由区教体局按照相关要求及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接收学校要无条件按片内生录取。
(2)初中学校录取(8月13日至8月22日):
初中学校印发预录通知书,学生家长向初中学校提交审验资料(户口本、房产证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料等)。核验确认后,由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学生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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