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持续优化主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涉县县主城区道路交通实际,实施常态化、精细化严格管控。
为持续优化主城区道路交通环境,规范通行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主城区道路交通实际,实施常态化、精细化严格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主城区核心主次干道、商圈周边道路、学校医院周边道路、交通枢纽周边道路及重点示范路段;
(一)对主城区公共停车区域(含便道、路沿、公共停车场等)内停车泊位车辆不按规定有序停放以及僵尸车等,加强管理;
(二)调整在县主城区部分道路设置严管路段(简称严管街),实行严格管理。
严管街原有六处:
1.龙井大街(龙电岗至裕华路口)、龙山大街(裕华路口至振兴岗):龙电岗至振兴岗;起点:将军大道与龙井大街交叉口;终点:振兴路与龙山大街交叉口
2.振兴路:原医院岗至振兴岗;起点:迎春街与振兴路交叉口;终点:龙山大街与振兴路交叉口
3.崇州路:原纪委岗至政府岗;起点:平安大街与崇州路交叉口;终点:龙山大街与崇州路交叉口
4.娲皇路:将军大道至娲皇东岗;起点:将军大道与娲皇路交叉口;终点:娲皇路与龙山大街交叉口
5.平安大街:原纪委岗至清泉西岗;起点:平安大街与崇州路交叉口;终点:平安大街与清泉路交叉口
6.迎春街:龙南西岗至原医院岗;起点:龙南路与迎春街交叉口;终点:迎春街与振兴路交叉口
严管街新增两处:
7.开元街:崇州路环岛至将军岗;起点:崇州路环岛与开元街交叉口;终点:将军大道与开元街交叉口
8.将军大道:将军岗至高速桥匝道;起点:将军大道与开元街交叉口;终点:高速桥匝道口与高速桥辅道交叉口
(三)后续将根据交通通行情况,动态调整并公布严管街路段范围。
二、整治重点
所有车辆驾驶人、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及沿街商户,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管街范围内全面禁止各类影响通行秩序与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
(一) 机动车违法停放:全段禁止临时停车、长时间违停、占道停车、双排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及人行横道停车,严禁随意上下客滞留车辆。
(二)机动车通行违法: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压线变道、随意掉头、超速行驶、不礼让行人、路口滞留加塞、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违法行为。
(三)重点车辆违法:货车、渣土车、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违规通行、闯禁限行、超员载人、无证驾驶、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行为。
(四)非机动车违法: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乱停乱放、载人超员、横穿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
(五)占道影响通行行为:沿街商铺出店经营、占道堆物、私设地桩地锁、占道促销、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妨碍道路通行的行为。
(六)其他交通陋习: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机动车车窗抛物、随意鸣笛扰民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实行全天候常态化严管,公安交管部门通过现场执勤、电子监控抓拍、移动执法设备取证等方式,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一律取证录入。
(二)严管街无临时停车缓冲期,所有违法停车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予以罚款、记分处罚;对妨碍交通、拒不驶离的车辆,一律依法拖移处置。
(三)对多次违法、恶意占道、拒不配合管理的交通参与者,依法从严处罚,并纳入文明交通失信记录,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
(四)对渣土车、工程车、摩托车炸街、危险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顶格处罚。
(五)联合城管、街道等部门,常态化整治占道经营、私占道路等乱象,全面净化道路通行环境。
四、相关要求
(一)广大交通参与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放、礼让通行,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二)沿街机关单位、商铺、小区物业须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杜绝占道经营、违规停车,主动劝导制止各类交通不文明行为。
(三)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参与城市交通治理。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涉县公安局
2026年8月20日
温馨提示
1、对主城区公共停车区域(含便道、路沿、公共停车场等)内停车泊位车辆不按规定有序停放以及僵尸车等,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即时予以处罚。
2、在“严管街”路段内违法停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即时予以处罚,不再发送短信提醒十五分钟后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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