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邯郸市应急管理局是国家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处置、恢复等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其工作范围包括灾害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应急设施建设、应急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
2023邯郸市应急管理局选聘聘任程序:
(一)报名
采取单位推荐和特邀两种方式。
①通过推荐方式的,由市应急管理局尚请有关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提出推荐人员,征得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同意后,由推荐对象填报《邯郸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自荐(推荐)表》(见附件1)。
②通过特邀方式的,由市应急管理局邀请人大代表、律师或者其他人士,经征求市人大、市司法局或有关部门同意后,正式向有关人员发出邀请,由特邀对象填报《邯郸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自荐(推荐)表》。填写《自荐(推荐)表》后,将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公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在以下两种提交方式中任选一种提交我局。
提交方式:
1.邮寄。邮寄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901室) 市应急局政策法规处收,邮政编码:056011;
2.电子邮件。电子邮箱:hdajjfgc@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
(二)审核批准
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
(三)聘用审核通过后,市应急管理局向社会公示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向社会公布,颁发社会监督员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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