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邯郸市应急管理局是国家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处置、恢复等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其工作范围包括灾害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应急设施建设、应急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
邯郸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
一、聘任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
(三)熟悉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热心支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职责
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对本市各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情况依法进行监督。职责权限包括:
(一)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义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全市各级应急管理局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争取社会各界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
(三)围绕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向全市各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提供有关违法行为和风险隐患的问题线索;
(五)其他有关执法监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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