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它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属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
第一、需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未婚,具有主城区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实际居住:
2.持有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8年;
3.申请人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主城区域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倍(含)以下,即2022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48040元(含)以下,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近三年内在主城区务工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6个月(含)以上,或者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5.申请人在主城区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二、申报方式及申请相关表格领取
在本年度公租房受理公告发布后,公租房申请家庭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公租房”APP或“冀时办”App后注册申报(线上申请)。
申请人如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申请家庭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本市主城区户籍的,应以本市主城区户籍方作为申请人申请。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的,通过“公租房”App或“冀时办”App选择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提交申请。
情况特殊无法线上申请的,申请人可采取“线下申请”方式,根据申请类别到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领取表格(或在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门户网站www.hdsbzf.com中的“下载服务”栏目下载)并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