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我市辖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列入职工医保实施范围。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均为职工医保的实施对象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全市范围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居民医保。包括:
1.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持居住证长期在我市居住,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户籍人员。
3.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中专技校、幼儿园在校学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我市长期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我市长期居住的外国公民。
参保材料
单位参保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城镇居民参保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职工参保材料
在职职工: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段、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需加盖单位公章)②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灵活就业人员:①有效身份证件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办理流程
城镇居民参保流程
(1)首次参保及缴费。
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含新生儿)可关注“邯郸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后,显示“无有效的参保登记信息”点击“确定”后点击“查询”下方的“城乡居民医疗参保登记和查询”,按照提示流程进行线上参保登记并缴费。新生儿及其他未使用线上参保登记服务的城乡居民可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医保经办机构、所就读大中专院校进行信息登记,登记成功后再关注“邯郸税务”微信公众号按提示进行缴费。
(2)已参保需缴纳下年度费用。
已参保居民在医保账户信息无误前提下,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缴费:
a.缴费人自行缴费:
网上缴费:“邯郸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云闪付APP、支付宝“市民中心”、“冀时办”APP等;
税务征收:税务大厅征收窗口缴费、税务大厅自助机缴费;
经办银行:全省多家银行网点柜台、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机。
b.委托代征单位代征:由村(居)委会、学校、乡镇(街道)等代征单位指定的代征人员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征缴方式收缴费款。
职工医保参保流程
企业职工参保流程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属地医疗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流程
1、微信公众号“河北税务”上面直接参保、缴费;
2、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大厅办理参保登记。
办理地址
邯郸市医保经办机构